滾筒電子秤具有自動調整零及軟件濾波功能,秤重反應速度可依使用環(huán)境不同作調整;并且該產(chǎn)品還具有重量警示功能,可設定上限、標準、下限三段重量警示,并具有一組記憶功,可方便用戶使用。
本產(chǎn)品具有輸送量大,速度快,運轉輕快,能夠實現(xiàn)多品種共線分流輸送的特,該報警滾筒秤超出或低于聲光警示燈報警,且此款報警滾筒秤占用面積小,伸縮自如,可靈活推動。
使用滾筒電子秤前應先了解下面這些事項:
一、初次使用電子滾筒秤時,請使用交流電對蓄電池進行充電,充電時間約為10-16小時,以免因蓄電池的自放電導致電壓過低而誤認為故障。
二、該電子秤使用前,請先熱機15分鐘。只要電源線接上交流220V,即對電池充電。因此,如非經(jīng)常使用電池,請將電池取出。為避免機內過熱及對電池過充電,因此加以限流。要是用戶覺得充電太慢,請購買充電器,在機外對電池充電,請注意,接電池的線頭不能接反(紅線為正極,黑線為負極),否則將燒壞儀表。內置蓄電池使用時,務必先充足電后再使用!
三、初次使用的滾筒電子秤前先行充電。當顯示器左上方顯示電池符號,表示電池快沒電,此時盡快插上電源充電-指示燈呈紅色,直到指示燈呈綠色,即表示充電完成(充電時間約8小時)。
四、只有在電子秤電源線斷開220V,而開關打開的情況下,按[啟動]按鈕,正常的蓄電池才能使儀表工作,三個電量指示燈才起作用。
五、在正常使用帶USB接口的電子秤過程中應注意對蓄電池進行充電,每次約為12小時以上。若長期不用,應注意每隔1個月對儀表通電12小時左右,以延長電子稱蓄電池的使用壽命。